发布时间:2018-03-08 11:58:00 来源: 点击:
十大案例涉及手机分期贷款、共享汽车、人防车位买卖、隐私权保护、快递保价服务、网购退货、产品质量侵权责任、过期商品、房产中介、健身卡退卡等方面的争议性内容。
案例一
手机销售套路深赠送无端变分期
骆女士于2017年10月经过东凤镇某手机店,看到该店“开业全场手机+1 元赠价值2599平板”的宣传。在店员游说下,花费了1500元购买了一台华为手机。随后,骆女士办理加一元送平板电脑手续,并应店员要求没有细看就签署了一份协议。骆女士将签署的协议拿回家后才发现是购买平板电脑的分期贷款合同,觉得被骗返回该手机店要求退款,被拒,遂投诉至东凤消委分会。经调处,最终该店为消费者骆女士还了分期贷款合同的款项,消费者退回该平板电脑。
消委会点评:消费者应审慎对待分期付款购物,签订分期贷款合同前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切勿贪一时之快而草率提供身份证件、随意签署合同。分期贷款购物猫腻多,谨慎防范馅饼变陷阱。
案例二
共享虽是好东西公平才能有共赢
林女士于2017年9月17日使用共享汽车平台的APP租用中山某共享汽车公司的共享汽车,林女士倒车时撞到了共享汽车公司的另一台车。保险公司和交警来到现场,交警对责任进行认定(林女士全责)。林女士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没有异议。2017年9月19日,该公司要求林女士承担被撞汽车的维修费用1610元、车辆停运费用1000元、产生的保险费用上浮溢价费用120元,共计2730元。对此,林女士表示无法接受。双方协商无果,遂投诉至消委会。经调解无效,争议双方均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消委会点评:“共享汽车”是新兴的经济模式,目前法律调整滞后、监管手段不适应,对共享汽车的事故处理、赔偿范围、赔偿金额等仍有待规范。共享汽车在带给消费者服务便利的同时,应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使消费者安心、放心使用产品,才能真正促进“共享汽车”消费市场健康发展。重要格式条款要提示说明,对格式条款要格外关注。
案例三
人防车位是买还是租诚意金和定金大不同
张小姐看中小区的一个人防车位,遂于2017年12月与该小区的开发商签订一份 《人防车位租赁诚意登记协议》,并向对方支付了10000元的 “诚意金”。其后,张小姐发觉人防车位只是租用性质且使用期只有20年,遂要求该公司退回上述“诚意金”。开发商认为这是张小姐单方违约,拒绝退还“诚意金”,张小姐投诉至市消委会。经调解,向双方解释有关政策与规定,开发商最终同意退回张小姐10000元“诚意金”。
消委会点评:近年来,关于人防车位租赁的纠纷时有发生。人防车位长期租赁存在一定风险,本会呼吁消费者应审慎签订相关合同。人防车位不能买卖,定金和诚意金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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